目 录
第一部分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注:以上部门决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市动态调整和区城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参与省组织的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的制定。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下设三个二级机构: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处级)、湘潭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正科级)、湘潭市医疗保障积极核查中心(正科级)。2021年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78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1人,退休人数18人,离休人数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独立二级单位,因此本次决算公开单位为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35.3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2.26万元,增长8.4%。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医保能力建设专项187.4万元、医保市级统筹奖补(预算内)17万元、采购固定资产设备67.08、增人增资专项23.17万元和绩效考核奖金36万元共计5项,合计金额330.65万元。年中追加资金增多,严格按照指标金额执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35.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1.49万元,占97.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3.9万元,占2.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82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7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91.4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8.25万元,增长7.07%。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医保能力建设专项187.4万元、医保市级统筹奖补(预算内)17万元、采购固定资产设备67.08万元、增人增资专项23.17万元和绩效考核奖金36万元共计5项,合计金额330.65万元。年中追加资金增多,严格按照指标金额执行。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1.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0.47万元,增长10.52%。主要是因为年中追加医保能力建设专项187.4万元、医保市级统筹奖补(预算内)17万元、采购固定资产设备67.08万元、增人增资专项23.17万元和绩效考核奖金36万元共计5项,合计金额330.65万元。年中追加资金增多,严格按照指标金额执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1.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791.4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3.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9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2%,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困难职工的医疗费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65.89万元,支出决算为99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年初预算为275万元,实际按类款项指标拨付金额为138.53万元,拨付指标内容为: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医疗服务价格成本经费、物业管理维护费,实际该指标已全部使用完毕。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年初预算为10万元,实际按类款项指标拨付金额为10万元,追加资金类款项为医保能力提升专项经费,该年度追加资金116.43万元,使用38.16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52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年初预算为353万元,实际按类款项指标拨付金额为528.23万元,拨付指标内容为:全民参保工作经费、基金监管、智能监控、医保服务大厅工作经费等均在此类款项里列支,严格按照类款项使用资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指标为追加资金医保能力提升专项经费80万元,该年度使用资金80万元,无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74.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67%,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万元,完成预算的64.57%,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的42.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压缩本年度公务接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规定要求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0.26万元,下降5.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压缩本年度公务接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规定要求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88万元,增长41.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5月新增公务用车,下达的预算金额为4.52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达预算指标金额为6.4万元,严格按照预算指标金额使用,无超额列支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7万元,占40.5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万元,占59.4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4个、来宾312人次,主要是接待郴州市委考察团、福建省医保局领导参会、国家医保局绩效评价、DRG试点专家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主要是车辆维护费、汽油费、车辆保险费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7.9万元,增长392.97%。主要原因是:业务性专项经费都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物业管理费、宣传广告费等日常的支出,均列入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湘潭市医疗保障局一般性支出507.73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1822.7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详情请见附件。
(1)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根据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召开了局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对局科室、部门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布置和培训;在部门预算“二上”时,提交了部门整体支出和医保基金专项资金2021年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5月21日提交了2020年度自评报告(含评分表)和2020年度预算绩效问题整改报告,并将自评报告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了公开;于6月30日提交了二季度跟踪监控表,10月8日提交了三季度跟踪监控表,12月31日提交了四季度跟踪监控表及基础工作考核资料。
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紧张有序开展,基本实现全年定制的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无项目性支出。
(3)上传附件《湘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