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湘潭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sthj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0-08-24 18:03

第一部分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市动态调整和区城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参与省组织的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的制定。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下设三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处级)、湘潭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正科级)、湘潭市医疗保障积极核查中心(正科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湘潭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市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部门决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总计1773.2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42.82万元,增长23.97%,主要是因为年度执行中因我局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

2019 年度支出总计1787.7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84.53万元,增长18.93%,主要是因为随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人员编制及职能职责等整体业务较预算编制时(年初预算按原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变化巨大。年初预算已无法满足本年度的资金实际使用。年中财政追加人员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7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8.18万元,占99.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04万元,占0.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7.7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58.18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31.63万元,增长23.25%,主要是因为年度执行中因我局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86.5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59.95万元,增长25.23%,主要是因为随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人员编制及职能职责等整体业务较预算编制时(年初预算按原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变化巨大。年初预算已无法满足本年度的资金实际使用。年中财政追加人员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6.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9.95万元,增长25.23%,主要是因为随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人员编制及职能职责等整体业务较预算编制时(年初预算按原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变化巨大。年初预算已无法满足本年度的资金实际使用。年中财政追加人员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较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6.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5.18万元,占95.45%;卫生健康支出81.32万元,占4.5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6.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8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356.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编制增加,转隶人员较多,年中财政追加资金较大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退休老干部去世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编制增加,转隶人员较多,年中财政追加资金较大所致。

4、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编制增加,转隶人员较多,年中财政追加资金较大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五险一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50.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8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4.97万元,增长96.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新组建,为正处级单位。二是我市医疗保障局设有6个内设机构和三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编委文件精神,我市医保局(含二级机构)核定编制78名。三是我局获DRG付费方式改革、智能监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三项国家级试点,优秀工作经验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作为典型进行推广,本年公务接待210余次,较上年增加80次,本年接待人数2540余人,较上年度增加接待人数1240人,同比上年度增长94.85%。接待兄弟市州、省、部级单位学习、考察和调研次数大幅度增加,而年初预算参照的人员配置和职能职责为原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的方案,已无法满足本年度的资金实际使用。同时我局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规定要求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支出,规范公务活动,在人员和职能职责剧增的情况下,三公经费仅保持较小浮动的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相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本年公务接待210余次,较上年增加80次,本年接待人数2540余人,较上年度增加接待人数1240人,同比上年度增长94.85%。接待兄弟市州、省、部级单位学习、考察和调研次数大幅度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部门只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截至201912月底,完成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 14.5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5.84%;市区城乡居民基金征缴4.02亿元。2019年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开展协议监督实地检查153次。并利用信息技术每月实施智能审核、手机远程查房,每季度进行病历评审,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职工医疗保障基金及时足额发放率100%;生育津贴保障基金及时足额发放率100%。(详见第五部分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63.63万元,增长534.50%。主要原因是:虽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规定要求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支出。但随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人员编制及职能职责等整体业务较预算编制时(年初预算按原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变化巨大。年初预算已无法满足本年度的资金实际使用。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67万元,用于开展全市医保病人住院信息上传质量培训,人数300多人,内容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确保DRG试点工作组织到位,结合我市病案首页数据质量实际情况,开展全市医保患者住院信息上传培训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本单位的其他收入为实有资金账户收入,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其他经费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

概况

单位名称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年度预算金额

   1758.18万元

主管部门

    湘潭市人民政府

单位基本职能

1.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市动态调整和区城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参与省组织的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的制定。

5.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绩效

完成

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

基本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1356.12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45.33万元,增长3.46%。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356.12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45.33万元,增长3.46%。

二、收入支出决算执行情况

(1)2019年我局总收入177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8.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同比上年度增加331.63万元,增长23.25%,占总收入的98.35%;其他收入15.03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11.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因我局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潭办〔2019〕72号)文件精神,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新组建,为正处级单位。本年度人员编制增加,转隶人员较多,年中财政追加资金较大所致。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本年度的医保个人部分扣回、2017年至2018年个税补缴扣回、2019年度失业保险返还。

(2)2019年,本部门支出1787.70万元,比上年增长285万元,增长18.9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787.70万元,比上年增长285万元,增长18.93%,占总支出的100%;人员经费完成1236.14万元,比上年增217万元,增长21.32%,公用经费完成551.56万元,比上年增长67万元,增长13.9%。变化的主要原因:随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人员编制及职能职责等整体业务较预算编制时(年初预算按原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变化巨大。年初预算已无法满足本年度的资金实际使用。年中财政追加人员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较大。

(3)2019年年初结转结余9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91.17万元,其他资金结转0.64万元,本年归集上缴财政拨款资金(收回)1.18万元。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原因:一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新组建,为正处级单位。二是我市医疗保障局设有6个内设机构和三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编委文件精神,我市医保局(含二级机构)核定编制78名。三是我局获DRG付费方式改革、智能监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三项国家级试点,优秀工作经验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作为典型进行推广,本年公务接待210余次,较上年增加80次,本年接待人数2540余人,较上年度增加接待人数1240人,同比上年度增长94.85%。接待兄弟市州、省、部级单位学习、考察和调研次数大幅度增加,而年初预算参照的人员配置和职能职责为原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的方案,已无法满足本年度的资金实际使用。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完成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 14.5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5.84%;市区城乡居民基金征缴4.02亿元。

2019年对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开展协议监督实地检查153次。并利用信息技术每月实施智能审核、手机远程查房,每季度进行病历评审,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2019年全年拒付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费用780余万元。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率100%。

职工医疗保障基金及时足额发放率100%;生育津贴保障基金及时足额发放率100%。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良好,参保群众医保政策知晓度为普遍知晓。

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2019年是湘潭市医疗保障局组建后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践行机构改革新使命,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争创一流,医疗保障事业稳中有进、稳中有新、稳中有为,全年绩考目标任务全面优质完成。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经费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还有待加强。比如:一年中采购项目的选择、采购资金的落实等存在许多不确定性,采购预算编制难。目前我局的预算基本上由财务科负责编制,严格意义上的按预算执行没有到位。预算编制比较粗放,预算的可执行性较低。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

改进措施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账务处理,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我单位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中将会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做好预算、决算工作,把钱用好,不断的完善经费管理制度,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

其他需要

说明问题

 

 

附件一:2019年度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决算公开报表(1-8).xls

附件二:2019年医保局绩效评价工作动态信息报告(9).doc

附件三:2019年湘潭市医保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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