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湘潭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sthj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2-23 17:19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潭办201972号)文件精神,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新组建,为正处级单位

1.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市动态调整和区城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参与省组织的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的制定。

5.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指导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湘潭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根据上述职能,我市医疗保障局现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下设三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处级)、湘潭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正科级)、湘潭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正科级)。

(三)其他说明

    为贯彻落实2019319日湘潭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关于2016年全市医保体制改革时上收的人员编制下放到城市两区,其余涉及医保基金等问题的处理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精神,原区医保人员已于201958日全部回到区里,20203人员编制和财政工资也全部回到区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湘潭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1503.89万元,同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08.01万元,下降12.15%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工作方针,依据功能分类调减行政运行经费144.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46万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10万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11.74万元,合计208.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03.89万元,同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08.01万元,下降12.15%其中基本支出865.8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29.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6.88万元)同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44.81万元,下降14.33%主要是:依据功能分类调减行政运行经费144.81万元,行政运行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支出;业务性专项支出638万元,同比上年度预算减少63.2万元,下降9.01%主要是:依据功能分类调减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46万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10万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11.74万元,用于业务性专项经费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0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3.89万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65.8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业务性专项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3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医保征缴稽核经费25万元离干配送点经费4万元特门特药专家评审费18万元物业管理维护费90万元医疗服务价格成本监审24万元医保服务大厅工作经费195万元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18万元医保健康扶贫3万元医保信息系统维护费10万元医保基金监管36万元全民参保工作经费80万元经办机构工作经费125万元长护险试点工作经费1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6.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85万元,上升23.27%,主要是根据中央、省级对医保经办业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在基金监管能力、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增加办公费、印刷费、专家劳务费、宣传广告费等方面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68万元(公务接待费1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无出国(境)费。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主要是按上级文件要求压缩并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178.71万元,全部来源于经费拨款,均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