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湘潭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sthj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8-20 16:00

第一部分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市动态调整和区城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参与省组织的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的制定。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湘潭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根据上述职能,我市医疗保障局现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下设三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处级)、湘潭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正科级)、湘潭市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正科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湘潭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无其他预算单位,仅含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93.1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0.72万元,减少9.16%,主要是因为原两区人员转隶预算于2020正式执行,因人员变化,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1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1.57万元,占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40万元,占0.3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4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0.30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3.2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4.94万元,减少9.47%,主要是因为原两区人员转隶预算于2020正式执行,因人员变化,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1.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5.48万元,减少9.26%,主要是因为调减两区人员下沉资金195.8万元,两区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1.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621.02万元,占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11.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2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9%,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10.70万元,支出决算为86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16.46万元,支出决算为29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结余资金于20201年年初使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专项为年中追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0万元,于8月下达;上年转移支付资金结转61.67万元,本年度结转下年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64.74万元,支出决算为33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性专项经费结余资金,本年度已使用完毕。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9.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27%,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伙食补助费、 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生活补助、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11.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73%,主要包括: 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61万元,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完成预算的42.3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08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的27.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压缩本年度公务接待 ,与上年相比减少5.50万元,减少54.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压缩本年度公务接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规定要求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件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3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两台调拨公务车 ,与上年相比增加4.5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两台调拨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3万元,占50.6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2万元,占49.4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4个、来宾301人次,主要是接待国、省相关部门的检查、调研等工作开展,接待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更新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万元,主要是车辆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维修费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06.61万元,增长482.3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增加了业务性专项,一般性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405.99万元,其中: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00万元;今年未开展培训;办公费21.57万元;印刷费45.03万元;咨询费0.73万元;水费1.88万元;电费17.50万元;邮电费5.76万元;取暖费0.00万元;物业管理费49.34万元;差旅费22.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4.44万元;租赁费6.35万元;公务接待费4.63万元;被装购置费0.00万元;劳务费37.66万元;委托业务费12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52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0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湘潭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潭财绩〔2020〕2号),以及为深入贯彻《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6号)文件精神,提升我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水平,我局于4月17日成立了以陈智勇局长为组长、以规划财务和法规科绩效评价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局部门整体支出以及医保基金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见第五部分附件。
  (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门,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根据工作方案,于4月19日召开了局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对局科室、部门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布置和培训;在部门预算“二上”时,提交了部门整体支出和医保基金专项资金2020年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于5月8日提交了2019年度自评报告(含评分表)和2019年度预算绩效问题整改报告,并将自评报告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了公开;于6月24日提交了二季度跟踪监控表,10月8日提交了三季度跟踪监控表。
  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紧张有序开展,积极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率100%、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职工医疗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率和生育津贴保障基金及时足额发放率100%、参保群众医保政策知晓度达到普遍知晓、参保群众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良好,基本实现全年定制的绩效目标。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按决算通知要求,按时按质、认真组织、编报、审核情况账务处理和决算编制工作。
  (二)本部门按规定及时对决算报表进行批复和公开工作。
  (三)对部门(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无意见建议。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无建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一:2020年湘潭市医保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二:2020年湘潭市医保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自评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