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发布关于市本级2024年12月底慢特病门诊待遇到期复审的通知,要求复审对象在本次慢特病门诊待遇到期前进行复审,其中高血压3级等31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可线上复审。
本次复审对象为:市本级职工慢特病门诊待遇2024年12月底到期人员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尿毒症期)、肺结核3个病种患者,以及60岁以下患者(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次复审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根据《关于优化门诊慢特病复审流程的通知》(湘医保中心函〔2024〕4号)有关要求,对其中规定的31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参保人可通过“湘医保”App中“特门延期申请”模块申请办理。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就诊或用药记录,决定是否延期,原则上“即申即延”。通过后按原待遇延期1年,不通过的仍需提交评审资料进行线下复审。线上复审申请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025年1月31日。
目前,可以线上申请待遇延期的31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包括:高血压3级、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血友病、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帕金森、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哮喘、类风湿性关节炎、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多发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硬化症、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垂体瘤、克罗恩病、癫痫、阿尔茨海默病、中重度银屑病、脉动脉高压、地中海贫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晚期血吸虫病、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
恶性肿瘤、肺结核、慢性乙型肝炎等门诊慢特病病种,仍需线下复审。参保人需要携带近两年内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相关病历资料或门诊病历及检查检验资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初审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湘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与复审资料一并提交至医疗机构专家处。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认真核对申请资料并填写《申请表》,医保科初审并收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12月中旬,医保经办机构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评审结果于12月下旬告知参保人员,评审通过人员也可通过“湘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查询门诊慢特病待遇信息。线下复审申请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10日。
特别提醒,复审对象要在规定时间进行复审,逾期未复审的系统将自动终止慢特病门诊待遇。另外,61岁至70岁人员(1954年1月1日—196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慢特病门诊待遇有效期顺延至2025年6月30日,71岁以上人员(1954年1月1日之前出生)慢特病门诊待遇有效期顺延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