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对2024年-至今四个统筹区的相关基金使用结余情况进行摸底审计服务项目进行自主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对2024年-至今四个统筹区的相关基金使用结余情况进行摸底审计服务项目
2.项目负责人:李兴
3.联系电话:0731-58535794
4.项目地点: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及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
二、采购需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对2024年-至今四个统筹区的相关基金使用结余情况进行摸底审计。
2.供应商应当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在采购方提供真实、完整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佐证材料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书。
3.供应商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商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采购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供应商对审计结果负有同等保密义务,审计结果只能提供给采购方和采购方的上级保管部门。非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但按规定接受检查、依法提供的除外。
三、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控制价,超过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报名单位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无行政处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记录或说明。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公司简介及企业基本情况等。
3.项目具体服务方案。
4.近年来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
5.报价表。
6.供应商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需密封,且要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方式
评分标准将与本公告同步公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也可向市医保局免费获取评分标准。
1.时间:2026年7月6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止,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湘潭市医疗保障局3楼3312办公室
3.联系人:杨丹、肖富谦 电话:0731-58535784
4.提交方式:须现场递交。
七、采购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1.项目成交原则:根据供应商营业资质、服务方案、报价、服务经验等因素,由采购人按照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组织综合评定。
2.成交后费用结算以成交价结算。
3.报价应为总价包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八、文件、资料的提供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资质证书、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服务响应方案等。
评审因素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