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潭医保罚字〔2023〕第4号)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sthj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12-21 15:46

  湘潭市岳塘区东湖翰仁堂大药房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潭医保罚字〔2023〕第4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17日

  处罚内容:对当事人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436元的1倍罚款,计436元。

  罚款金额:436元

  违法行为类型: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违法事实:当事人存在串换药品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支付损失436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处罚机关: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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