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医保建议咨询 | ||
| 来信时间 | 2023-01-05 17:36:49 | ||
| 来信人 | 欧* |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想对湘潭市的医保政策提几点意见 湘潭市居民医保只有住院才能报销,普通门诊不予报销。我作为一名学生,平常看病基本上都是门诊,医生让做各种检查,然后开药。算起来最后的费用相当的高,已经让一个正在读书的学生很难承受,然后医院和学校都不予报销。我想问一下国家出台这个医保政策是为了惠利民众,但是究竟有多少人享受到了这个政策呢?多多少少会因为一些身体原因去医院,不可能每去一次医院都会是住院吧。政府能不能替我们考虑考虑,真正地让这个政策惠及到每一位有需要的人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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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部门 | 湘潭市医保局 | ||
| 回复时间 | 2023-01-12 10:07:20 | ||
| 满意度 | 无反馈 | ||
| 答复内容 | 欧阳世杰同学: 您好!您寄往市长信箱的信件已收悉,现根据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7号)《关于统一湘潭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潭医保函〔2020〕24号)文件规定,湘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高校医务室等协议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可享受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具体内容为:一个结算年度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00元。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关注和支持。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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