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新增医保定点评估合格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sthj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8-29 16:4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潭医保发〔2022〕14号)、《关于明确全市医药机构协议经办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潭医保中心函〔2022〕6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协议零售药店开展特殊病种门诊药店服务管理的通知》(湘医保发〔2019〕31号)等规定,经评估,全市9家定点医药机构(含新增业务)评估合格,现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

  二、举报方式

  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实名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或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综合科反映。来信来访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157号;湘潭市岳塘区市民之家北栋一楼A18办公室。举报电话:

  0731-58531557;0731-58531570。

  附件:关于2023年8月新增医药机构发文公示.docx

  湘潭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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